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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8-28 发布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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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重大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调查、研究;承担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宣传、培训和科技服务,加速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承担重大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课题研究;负责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科技合作、林业科技咨询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提升林草科技的支撑保障能力。一是全院迎来新一轮建设机遇。继3311工程,昆明树木园提升改造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省局批准,并分别获省发改和省财政各1500万元的建设资金支持,目前正按照建设程序紧锣密鼓组织建设。云南林草科技服务数字化平台项目已通过省科技厅批准,将成为全院数字化转型升级里程碑。两个项目的实施将大幅度提升我院对社会开放的水平,使树木园更具展示林草科技功能,圆梦我院智慧化管理、数字化科研,抢占发展先机,为拓展科研服务群众,推动建立林草公民科学机制奠定坚实基础。省科技厅、省林草局支持的科技创新先行先试项目完成后,正发挥其支撑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作用,为林草科技创新发展持续发力。二是科技项目申报成效显著。项目的科研显示度、项目数量及资金到位再次实现历史性突破。其中,“高黎贡山生态功能提升与入侵植物物种防控技术”成为我院建院以来牵头承担的第一个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在省级林科院位居全国前列,成为省级科研院所通过项目,实施“走出去、请进来”,以项目带动地方发展,提升地方科研单位能力的示范。牵头承担的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专项重大项目“苍山综合科学考察”,为我院历史上首个基础研究重大项目,也是省科技厅综合科考方面支持力度较大的项目,将为云南省林草部门下一步实施大量的保护地科学考察提供良好示范。争取到国家自然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项。与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合作申报的“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省重点实验室”,与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合作申报的“高黎贡山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与大理大学合作申报的“苍山森林生态系统云南省野外科学研究站”均获批准。三是科技创新结果取得新进展。为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建设积极做好技术支撑,组织开展了覆盖全省16个州(市)的14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时长超过50天,参培人数超过1100人次,有效推动了我省陆生野生动物监测防控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助省林草局开展了主动监测预警工作,采集了12个州市62种野生动物样本超过6500份,排查了100余种重点野生动物疫病病原体,尚未发现新冠病毒及其他高危型或者具有高传播疫病异常情况,并协助保证全省监测信息上报率超过90%以上和国家节假日应急抽查中在岗率达100%,有效促进了我省陆生野生动物监测防控体系建设。协助省林草局组织开展了云南省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任务,采取防控措施降低了经济林的有害生物危害,提高了经济林果的优果率。组织申报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四是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人才引进成效明显。1人入选中科院“西部青年学者”,1名在站博士后通过培养顺利出站。新接收4名基层人才到我院进行对口培养,实施1个创新团队下沉帮培项目。2人入选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入选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2人获省技术创新人才称号。基本完成学科、研究团队组建,顺利召开首届研究团队建设及学术交流会。

2.提升科技成果的显示度。研发的青花椒“平展四臂型树形”修剪技术,使青花椒由传统的穗采方式向枝采技术转变,人工采收成本可降低30%以上,总体经济效益可提高80%以上,亩产量较对照可提高100%以上。选育出1个油橄榄国家级良种,适应性广,含油率最高达到了35%;选育出1个油橄榄砧木良种,为全球第一个抗酸性粘性土壤良种,扩大了云南油橄榄的适生范围;选育出2个叶、梢、花、果、仁衣均为鲜红色的深纹核桃新品种,具耐寒、高产、稳产、适应性强,口感佳的特点,果期为初冬季,投产上市后可实现冬季食用新鲜核桃。筛选出思茅松优良单株135株,云南松85株,秃杉150株,补充了用材林的遗传资源。研究掌握了景东翅子树、云南蓝果树、蒜头果的种群动态变化机制及物种濒危机理,为保育及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基础。收集乡土草品种11个,保存活体草品种42个,选育省级审定良种3个。“云南高原湿地和公路沿线乡土绿化植物产业化培育技术及应用”和“云南油茶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经成果评价,分别达到国内先进和国际先进水平。围绕我省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实施了核桃、油橄榄、蒜头果、特色木本蔬菜高效栽培技术示范及石漠化地区植被生态修复生态环境保护修护技术示范,建成8个示范与推广基地,面积2000余亩,举办了科技培训班12期,培训林农和基层技术人员800余人,发放技术手册2000余册,全面提升林草科技成果转化率,带动林农增加收入。

3.积极开展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一是进一步加强院地合作。在已有基础上,与文山州人民政府合作,获批2个基层专家工作站,为文山州林草系统持续培训技术人员,帮助富宁县防治八角病虫害,使危害八角产量的炭疽病下降了85%;与怒江州人民政府合作建立“无刺木瓜”3个区试点、100亩丰产栽培示范基地,开展良种选育,营建采穗圃,收集4个木瓜属种质资源;与楚雄州共建院地绿孔雀栖息地生境恢复研究基地,着手探索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路径;与东川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东川区花椒等特色经济林高质量发展;与龙陵县人民政府签订一县一业石斛产业科技合作协议,为当地石斛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与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结合生物多样性“三进”工作,共建科技示范基地及科研合作平台,联合培养科技人才;与昆明市园林绿化局签订战略合作意向书,为建成“多彩昆明”“美丽春城”提供科技支撑。二是积扩大院校院企合作范围。与北京林业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依托北京林业大学教学研究资源,以及云南林草科技优势,拟在种质资源保护、遗传育种等方面构建新型研发机制,提升省林科院研究能力;分别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昆明动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开展合作,项目合作深度超历年;与省外的中国林科院、中国农大、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开展生态修复、数字化、核桃食品加工等研究合作;与省农垦集团、省新华书店集团等企业在成果转化、自然教育等方面的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深化国际合作。成功举办亚太森林组织中国-东盟林业科技合作机制第3次指导委员会暨第二届青年学者研讨会线上视频会议;克服疫情等影响因素,尽力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综合管理规划与示范项目缅甸示范点树木园建设,与柬埔寨合作完成《柬埔寨社区林业发展》的编写出版,完成了柬埔寨项目点混农林业和庭园经济示范点建设;结合中国—东盟林业科技合作机制项目,已完成1名马来西亚访问学者招录工作;继续与UNDP合作开展“植物医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共同推动了新一轮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申请;结合“智汇云南”计划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聚焦我省重点优势,兼顾南亚东南亚国家发展需求,围绕现代农业、绿色能源、疫病防控、生态环保、脱贫示范等领域,成功举办了为期20天的线上“热带人工林可持续经营技术培训班”,中外学员共计约60名人员参加,培训内容涵盖17个主题。

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序衔接乡村振兴。顺利完成驻村队员轮换工作,保障驻村工作队员生活、工作条件。开展支部共建,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我院昆明树木园党支部与河心场村党支部共建结对有关工作。严格落实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要求,协同芒市有关部门定时入户调查,制订出台院乡村振兴产业帮扶计划,有序推进乡村生态、产业同步发展,突出省林科院帮县包乡带村林草科技特点。发挥林草科技特色,派出2个省级团队、8个院级团队共76名科技人员参与全省边境小康村建设,牵头6个县的边境小康村建设科技支撑,联合21个州(市)林科院所、林草局、农科院所以及地方企业共同开展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共设置9个管理机构,包括: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事处、计财处、科研管理处、科技成果转化处、行政处、老干处、保卫处;下设科研单位10个,分别是:重点实验室、林业研究所、经济林木研究所、森林保护研究所、林产工业研究所、科技信息研究所、昆明树木园、热带林业研究所(景洪市)、漾濞核桃研究院(漾濞县)、油茶研究所(广南县)。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3人(离休0人,退休183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35,593,912.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07,839.84元,占总收入的80.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6,299,547.33元,占总收入的19.3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6,524.97元,占总收入的0.1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334,341.71元,增长35.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974,046.56元,增长34.4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7,385,219.96元,增长39.05%;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24,924.81元,下降11.79%。主要原因为:一是2022年我院获批昆明树木园提升改造项目资金15,000,000.00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2,050,000.00元及2022年因工资加档晋级、职称晋升等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故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二是2022年我院收到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高黎贡山生态功能提升与入侵植物物种防控技术”资金6,252,000.00元、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专项重大项目“苍山综合科学考察”资金3,050,000.00元等科研项目经费,故2022年度事业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三是2022年我院利息收入减少24,924.81元,故其他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36,120,279.68元。其中:基本支出51,675,422.64元,占总支出的37.96%;项目支出84,444,857.04元,占总支出的62.0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123,523.51元,增长26.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77,582.78元,增长12.10%;项目支出增加22,545,940.73元,增长36.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一是2022年因人员变动、工资加档晋级、职称晋升等原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我院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推进存量资金消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675,422.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824,297.77元,占基本支出的90.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51,124.87元,占基本支出的9.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444,857.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08,152.23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185.51元、科学技术支出25,329,074.4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00.00元、节能环保支出2,967,184.00元、农林水支出55,861,139.41元、其他支出145,273.7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541,498.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68%。与上年相比增加29,686,428.20元,增长35.83%,主要原因为:一是2022年我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大幅增加(如获批昆明树木园提升改造项目资金20,000,000.00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2,050,000.00元),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相应增加;二是我院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推进存量资金消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185.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基层人才对口培养和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等项目的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3,811,379.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0%。主要用于机构运行和科技研发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34,660.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开支和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3,02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费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967,1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5,952,46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5%。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类的项目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00,6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基层人才对口培养经费的开支;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300.00元,支出决算为95,400.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2,300.4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300.00元,支出决算为95,400.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2,300.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342.12元,下降1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252.12元,下降1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00元,下降2.8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我院继续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我院未支出因出国(境)费用;三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科学研究与试验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层科技人员科技活动往来及省内外技术专家业务交流往来3批次共28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资产总额276,482,640.71元,其中,流动资产65,583,460.60元,固定资产204,358,836.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622,034.40元,无形资产1,918,309.1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38,324.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842,314.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6,815.54元(2021年度);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2,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9,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62,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因2022年年初预算未要求单位设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故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仅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含利息收入、税务局拨入代征代扣手续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含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除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表.xlsx.xlsx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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